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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钻孔可布置在裂缝一侧或两侧,钻孔深度h宜为混凝土结构厚度的一半,孔间距宜不大于500mm,斜孔倾角θ宜在45º~60º。钻孔应横穿裂缝。
当结构厚度较大,一次灌浆难于满足止水要求时,可采用双排钻孔二次注浆止水,其钻孔排数、孔深、孔排距和斜孔倾角等参数可参照国家现行标准《水工建筑物化学灌浆施工规范》DL/T附录D执行。
2 注浆孔可采用各种适宜的钻机钻进,斜孔孔径不宜大于20mm。钻进全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,确保钻孔按设计(计算)角度成孔和防止或减少粉末、碎屑堵塞裂缝。
3 钻孔注浆止水宜采用单向止逆压环式注浆嘴。应根据钻孔深度及孔径选择长度和外径合适的注浆嘴,注浆嘴在钻孔中的部分不应小于其总长度的80%。
4 竖向裂缝(包括斜缝)灌浆应自下而上、自深到浅进行;水平裂缝(包括接近水平状的裂缝)灌浆应自里向外、自一端向另一端进行。
5 注浆过程中,当观察到液完全替代裂缝中渗漏水并外溢时,可终止从该注浆嘴注浆。
6 注浆全部结束、待孔内灌浆材料固化后,应按工程要求处理注浆嘴、封孔,并清除外溢的注浆材料,做到基面洁净,无湿渍、明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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